“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项目进口设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创新,国家出台“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主管部门核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等企事业单位。
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
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为进一步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出台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设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的企业。
项目项下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且不在《不予免税清单》范围。
进口关税。
为提高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国家出台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工信部、海关总署等核定的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企业。
生产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
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为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出台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7月27日至2030年12月31日。
进口相关商品免征关税政策:国家发改委等部位核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关键原材料及零配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用生产型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
进口关税。
进口新设备分期缴纳进口增值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核定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的承建企业。
不在《不予免税清单》范围内的进口自用设备。
在首台设备进口之后的6年内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为壮大航空产业,促进我国民用航空运输、维修等产业发展,国家出台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民航局核定的民用飞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国内航空公司、维修单位、航空器材分销商。
专门用于维修民用飞机、民用飞机部件的器材,如动力装置、起落架等部件,以及标准件、原材料等消耗器材。
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