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年报,全称是《报关单位备案信息年度报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

第9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研究决定,自2017年度年报起,实施“多报合一”改革。海关管理企业统一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

管区双重身份企业)、加工生产贸易(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

监管年限内的企业。

流程一

流程二

流程三

流程四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 (http://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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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选择所在省份后,进入信息填报页面。(以河南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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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写相关信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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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如果显示的企业联络员姓名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需要点击 【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联络员的变更。

  说明:在首次【企业公示信息填报】之前, 请先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 ,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请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

  若忘记联络员手机号码,请点击【找回手机号】。

  4、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填报年度,即可进入年度年报填写界面。

  信息填写完整后,企业可以对填写内容进行预览,并可以打印或返回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就完成了年度公示流程。

  01企业英文名称

可参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或“企业名称(英文)”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企业英文名称”进行填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02 企业英文地址

可参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进行填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03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监管场所运营人”,可同时勾选多项;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勾选“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

  04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

填写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不清楚请咨询本企业财务人员)。

  05 特殊贸易区域

位于自贸区内的企业根据企业或组织机构所在地在所列选项中选择;自贸区外的企业填写“非特殊区域”。

  06 经济区划

根据企业在工商登记的住所所在地,在“经济区划”对照表中选择填写企业所属经济区划。企业住所所在地不属于任何经济区划的,在对照表中选择“一般经济区域”。

  07 关务负责人

填写本单位负责海关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填写居民身份证、护照等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相应证件上记载的号码;固定电话没有分机号码的,按照XXXX -XXXXXXXX的格式填写,有分机号码的按照XXXX -XXXXXXXX-XXX的格式填写;电子邮箱没有的可以填“无”。

  08 海关业务联系人

填写本单位负责海关业务的联系人姓名。海关业务联系人固定电话没有分机号码的,按照XXXX -XXXXXXXX的格式填写,有分机号码的按照XXXX -XXXXXXXX-XXX的格式填写;海关业务联系人传真和电子邮箱没有的可以填“无”。

  09 经营场所性质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 “自有”“租赁”“借用”或“其他”。

  10 是否上市公司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 “是”或“否”。

  11 是否实行会计电算化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是”或“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必须填写“财务管理软件名称”(如不清楚请咨询企业财务人员)。

  12 记账方式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 “自理记账”或“委托代理记账”。委托代理记账的必须填写“委托代理记账单位名称”“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代理记账单位地址”“委托代理记账单位联系人”“委托代理记账单位联系电话”(如不清楚请咨询企业财务人员)。

  13 补充经营信息

单位为万元人民币,具体到小数点后两位。“存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年初所有者权益”取自资产负债表科目;“经营现金净流量”取自现金流量表;“营业利润”取自利润表科目;“最近三年是否连续亏损”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是”或“否”(如不清楚请咨询企业财务人员)。

  14 企业自律管理情况

  “年度内是否开展内外部审计”根据企业情况勾选“内审”或“外审”。该项目主要是对海关认证企业的要求,对非海关认证企业没有强制性要求(如企业没有开展内审和外审,该项目可填“无”)。

流程一

流程二

1、企业可以自年报提交之日起7日后,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credit.customs.gov.cn/ ),查询海关接收企业年报的报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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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处置

(1)6月30日之前,如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系统中报送年报时,无“报关信息”模块,无法报送海关年报的,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年报补报功能进行补报。

(2)如企业已完成海关年报报送,但“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为“未报送”,企业可暂时无需理会。在6月30日之后,“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仍显示“未报送”的,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年报补报功能进行补报。在此之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办理海关业务。

步骤一

步骤二

步骤三

1、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 。选择“标准版应用”下的“企业资质”—“关企合作平台”:(请参照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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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系统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年报补录】子模块,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3、如实填写内容后,点击提示框的【确定】按钮,系统即会将企业所填报内容向海关进行发送、审核。

常见问题 更多>
  • 在年报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怎么处理?

    企业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可以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年报相关的问题可以拨打海关12360热线咨询。

  • 具体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度在海关备案的报关单位无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