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0000000518497X3/2025-0002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
| 【标 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公告2025年第1号(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公告
依据《郑州海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关对文件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的10件规范性文件决定予以废止。
1.《郑州海关对企业实行进口F通道备案管理的操作规程》(郑州海关公告2008年第1号)
2.《郑州海关对企业实行出口F通道备案管理的操作规程》(郑州海关公告2008年第2号)
3.《郑州海关税费网上支付银行担保备案操作办法(试行)》(郑州海关公告2008年第6号)
4.《郑州海关进口货物原产地预确定暂行规定》(郑州海关公告2012年第4号)
5.《郑州海关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十项措施》(郑州海关公告2013年第7号)
6.《郑州海关关于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郑州海关公告2014年第6号)
7.《关于在关区实施区域稽查片区作业改革的公告》(郑州海关公告2016年第8号)
8.《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郑州海关公告2018年第16号)
9.《郑州海关关于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进口捐赠物资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公告》(郑州海关公告2020年第1号)
10.《郑州海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公告》(郑州海关公告2020年第2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郑州海关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