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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55 文章来源:郑州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梳理2020年度郑州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郑州海关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0号,邮编:450008,电话:0371-655991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郑州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推动关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促规范。

  (一)聚焦服务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大局。突出主动公开,增设“统筹推进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专栏,及时向社会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110条。突出解疑释惑,针对医疗物资通关、口岸防控措施及疫情期间针对海关征用口罩等不实消息等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公告消息和政策解读,凝聚社会共识和群防群控力量。

  (二)贯彻落实《条例》《要点》坚决有力。举办关区综合政务培训班、关区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培训、政务公开工作指引专题培训等,多层级组织开展《条例》《要点》学习,细化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29项,明确责任部门,务实推进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深化。对照《条例》主动公开范围,优化我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栏目设置,新设行政处罚事前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专栏,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96条。

  (四)依申请公开更加便民。发布关区两级海关受理依申请公开渠道信息,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集中更新发布关区两级海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公众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全年郑州海关(本级)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未因申请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务公开制度更加规范。修订印发《郑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制定发布《郑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信息公开审查规程,细化文书模版,进一步规范关区两级海关政务公开工作,从制度层面加快推进关区两级海关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六)政务公开平台更加完善。坚持把互联网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以原“政务公开”等栏目为依托,年内2次对我关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对10个模块29个子项进行优化调整,同步修订《郑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网站建设检查中多次取得满分成绩。

  (七)政民互动更加畅通。开门问策,先后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周年问卷调查、12360热线开通十周年问卷调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政务公开薄弱环节。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对“业务咨询”“关长信箱”“信访留言”等交流互动平台进行优化改版,全年累计受理并答复社会各界咨询问题196条。

  (八)监督保障更加有力。将政务公开纳入2020年郑州海关综合性检查,举一反三,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统筹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依法行政公示等,统一关区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加强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建立日常巡网机制,对主动公开信息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对外发布信息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9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33

行政强制

16

0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4

4992.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存在问题,我关以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为着力点,2020年围绕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把握“行政处罚事前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热点,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抓手,推动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未因申请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原“政务公开”等栏目为依托,2次对我关互联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对10个模块29个子项进行优化调整,我关网站建设在多次检查中取得满分成绩。

  (二)目前存在问题。

  我关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互动性、便利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海关政策解读仍有待加强;12360热线和新媒体平台智能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探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郑州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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