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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关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9 08:39 文章来源:郑州海关 【字体: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郑州海关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郑州海关办公室。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邮编:450008;电话:0371-65599126

  一、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郑州海关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971条。内容主要包括:郑州海关公告48条、统计分析及数据60条、海关动态新闻539条等;此外,根据国务院、海关总署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双公示”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全年共发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89

  (二)公开主要形式。

  1.郑州海关门户网站。

  通过郑州海关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海关信息公开规定、指南、目录、年报等,并可以通过“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海关信息公开申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目录分类列表,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有关信息。2018年,通过郑州海关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02条。

  2.网上直播和在线访谈。

  2018年,举办网上直播4期、在线访谈3期。

  3.河南日报金水河客户端。

  通过入驻河南日报新媒体金水河客户端,发布郑州海关各类信息57

  二、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郑州海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分别通过信函和互联网邮箱两种方式提交。2件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间办结。

  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郑州海关严格执行国务院、海关总署关于海关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各项规定,2018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郑州海关2018年未发生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方向

  一年来,郑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关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与国务院和海关总署有关要求、先进地区水平、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19年,我关将继续围绕关区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关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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