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方式一:企业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搜索框内输入本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若出现本企业信息,则备案已通过;若暂未出现,则备案未完成或公示数据存在延迟推送。企业可联系备案地海关了解情况。
方式二:企业登录“单一窗口”。操作路径: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企业资质—资质备案—综合查询—申请单查询。
答:企业可通过互联网自助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也可联系备案海关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自助打印方式:“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打印:请使用账号或卡介质登录( https://www.singlewindow.cn/),依次点击“业务应用—口岸执法申报—企业资质—资质备案—证书管理”模块,点击“备案证明”后可下载《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线下领取方式:如企业无法自行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可联系备案海关出具。
注:本备案证明自出具之日并加盖海关印章后7日内有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分支机构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可以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