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郑关概况 政策法规 海关政务公开 行政许可 本关下载 计划总结     中国海关 
 
 

郑州海关公告[2008]第4号  DateTime:2008-0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2008年 第4

 

我关200831在郑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查获的下列物品,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5年第48号公告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2008611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下列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序号

规格

数量

特征

备注

1

香烟

条(200支)

 297

LAMBERT&BUTLER”品牌

侵犯英国帝国烟草公司“L&B”商标专用权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

  本关:存档(1)。

 郑州海关办公室

2008311印出 

 校对:张帅

录入员:文印人员(共印2份) 

 

View:
I want to remark
Relative Document: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
电话:0371-65599000 邮编:450008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